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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咸宁市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才56名工作人员招聘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09-20 14:09:10 110 0

2015年,咸宁市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56人。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17:00结束。具体如下:

根据《有关扶持政策》(咸办发[2012]18号)和《咸宁市2015年招收硕士、博士工作实施方案》(先祖通[2015]18号),决定从硕士学位开始,在博士生中引进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介绍对象及资格

申请人应具有国内大学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或国外知名大学同等学历人才测评方法在公务员考试,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2、硕士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满足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

4、必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二、离职后政策

1、市财政为引进博士生提供一次性落户补助5万元,硕士生3万元;

2、发放生活津贴,博士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连续3年,由用人单位和市财政按比例承担1:1;

3、事业单位工作引进人才,上述机关事业单位使用情况;在国有企业工作,财政补贴与事业单位一视同仁,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

4、在就业、住房、社保、户籍等方面,用人单位将优先考虑政策范围内的用人单位;

5、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机构调动人员除外)。服务期内未通过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三、录取流程

(一)职位查询

拟引进人才56人(其中事业单位43人,国有企业13人)。详情请参阅《咸宁市引进人才信息表》(附件1)。申请人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宁集团网()查询。当需要咨询时职位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可以联系用人单位。

(二)注册和资格

每个雇主都接受申请。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17:00结束。申请人应填写《咸宁市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邮箱1)见附件)。每人限一个岗位。人员的《报名表》和个人简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与人数之比该职位拟招人比例小于3:1的,按比例减少拟招人数或取消职位(有博士生和只招博士的职位比例按比例确定)具体情况)。

(三)水平测试

2015年4月21日至5月30日,雇主组织等级考试。水平考试时人才测评方法在公务员考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原件一份,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学位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携带学位相关证明材料和学校颁发的学位。和其他重要信息进行验证。采用与岗位特点相匹配的专业评价方法,对应聘者进行专业水平测试。能力测试按百分制定量分级,根据岗位能力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博士生岗位比例)确定面试官。参考,仅招聘医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参加面试的候选人名单将在咸宁集团网公布。

(四)采访

全市集中面试。面试前一周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未按时收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考生必须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迟到者将被视为放弃考试,其面试资格将被取消。面试采用百分制量化评分,当场公布结果。

(五)综合成绩计算

使用百分制计算候选人的综合分数。

综合分数=能力测试分数×40%+面试分数×60%。

(六)检查

根据岗位总分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调查对象(如果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2人确定为调查对象)。检查对象确定后,不再增加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任职资格、求职动机、品德、专业特长、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工作匹配等。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计划招录人数1:1的比例选择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者将被列为拟引进人选。

(八)宣传介绍

拟介绍人选信息将在咸宁集团网()上公布,为期7天。公示期间,对举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问题,经查实属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符合引进条件的,办理引进手续。

本公告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读。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1、《咸宁市引进人才岗位信息表》

2、《咸宁市引进人才登记表》

中共咸宁市委人才工作

领导团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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