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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得罪了谁(吴英是哪里人)

阿立指南 生活指南 2022-09-30 06:09:10 78 0

“亿万富姐”吴英是谁?她的事怎么回事?

“亿万富姐”吴英,原是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本色公司”)实控人。在2006年,年仅25岁的她曾登上福布斯女富豪榜第6位。按理说她应该是一个风光无限的人,可是辉煌之后她马上迎来了自己的人生转折,在2007年的时候,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事拘留。

其实现在也有很多类似的事情发生,只是在十多年前吴英就以这样的手段给自己累积了不少财富,不得不说她是一个很厉害的女人。2009年,吴英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2012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后,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14年7月,吴英的刑罚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2018年3月,吴英刑罚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10年。从她的减罪流程来看,她应该有很好的律师团队。

而她在2021年的时候在狱中向自己的丈夫提起诉讼之所以会引起大家的关注,还是因为她要求很丈夫周某某分割59794万债务的事情吧。据吴英自己说她在入狱之后丈夫曾经以感情不和为由要求和她离婚,并且透露丈夫已经和别个女人组建了家庭并且育有一个孩子。可以看出她在感情上是受到了很大的背叛的,至于为什么当时没有选择离婚却没有说清楚。不过这也是他们夫妻双方的事情,外人很难知道事情的真相。不过如果她要求分割共同债务的事情被法院认可,那她的丈夫吴某某应该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吧,不知道能顾能给吴英自己争取到再次减刑。

当然她的丈夫肯定会否认妻子的一些控诉,至于他们会不会成功离婚,共同债务能否分割目前还没有一个定数。毕竟吴英的诉讼内容来看,是需要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的,显然被没收全部财产的她是无法承担的。后面是撤诉还是申请免诉讼费用的问题还需要她与自己背后的团队斟酌吧。可是不得不说她真的是一个很“厉害”的角色,自2007年被捕至今已在牢房里待了14年,却还是可以引起大家的关注。不管他们夫妻感情如果,曾经犯过的错误总是需要人买单的,所以这个曾经的“亿万富姐”人生也只有悲凉了吧。

吴英得罪了谁(吴英是哪里人) 第1张

有谁知道CCTV12庭审现场“亿万富姐审讯录”的结果?

2006年底至2007年初,浙江东阳26岁的女富豪吴英的出场和谢幕显得如此突兀,以数亿元的财富在媒体上惊爆人们的眼球,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拘而使人更看不懂。她也由此成为中国商界跨年度最出名、也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这个女子和她处心积虑打造的席卷东阳的本色集团的崩盘,拨动了东阳、浙江乃至全国的神经。

2月26日,春节过后的东阳市,到处还充满着浓郁的年味,艳阳下的街道上车水马龙。被称为“本色一条街”的汉宁路,原来遍布街头的本色集团广告牌消失殆尽,绝大多数的店铺或拉上了卷闸门,或被砖头封死。只有墙面上未被清除干净的“本色”字样依稀可见。

但吴英案并没有被浓郁的年味所冲淡,吴英的名字仍是人们春节后上班的谈资。

美容院小老板演绎财富神话

东阳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宣传干事陈一点,看起来对吴英和本色集团的处理比较满意,他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至今为止,从本色集团员工到市民情绪平稳,没有出现过激群体事件。”

除吴英外,还有4名义乌的涉案人员也被刑事拘留。警方已经要求银行冻结了本色集团账户,并对东阳、义乌、诸暨、湖北荆门等地涉案人员及场所依法采取行动。

吴英是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人,没有什么显赫的家庭背景。父亲曾是一包工头,母亲务农。个人经历也不复杂,曾在东阳技校就读一年半后辍学经商。

2006年8月,吴英仿佛突然空降到世人面前,演绎了财富神话。在此之前,她在人们的眼里还只是东阳开美容院的小老板。一夜之间,吴英的本色集团席卷东阳。她所拥有的财富和能量,使东阳市民惊愕了:一下子收购20多套豪房;买下法拉利、宝马、尼桑等名贵轿车;吃下东阳汉宁路100多间商铺;两三个月内在东阳开了12家公司;给部门经理的年薪高达50万至100万元,并给每人配备一辆高档轿车;3个月连续慈善捐款630万元;在全东阳市试营业开出洗车店和洗衣店等。

不到一年时间,吴英砸掉了真金白银3.5亿元。

2006年,吴英注册成立了浙江本色控股集团,自任董事长。本色集团资料称,该公司在资本市场多年运作后转向实业投资,是一家“以旅游、商贸、酒店连锁和资本投资为主导,集建材、工程建筑、工程设计装潢、家纺、电子商务、广告传媒、娱乐服务业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

在吴英亮相的两三个月后,杭州一家媒体以3个版的篇幅报道“东阳女演绎暴富神话”。随后,杭州另一家媒体也以两个整版推出长篇报道《亿万财富是怎样炼成的》。紧接着,上海一家媒体也以3个版的篇幅跟进。而东阳、金华当地媒体,更是一通“狂轰滥炸”。媒体连篇累牍的渲染,为她日后更大规模地演绎“暴富神话”铺上了更为炫目的虹桥。

在一些报道中,吴英的财富迅速膨胀,传说甚至有高达38亿元。按这个数据,她位列2006年胡润百富榜第68位,女富豪榜第6位。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表示质疑。人们难以理解:谁也不会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这样花出去!

“吴英投资的网吧、洗衣店、酒店、洗车店都是服务业,在东阳这个人口流量有限的小城市,把几个亿砸在这些行业上实在匪夷所思。”这些投资给人的感觉是:她只想尽快把手里的钱花出去。

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

面对舆论的质疑,吴英似有准备。1月24日,吴英在杭州开了个小范围的新闻发布会,她信誓旦旦地表示:“本色的资金都是清白的。”

然而,2月10日下午,大批警察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把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控制起来。当晚,东阳市政府发布公告,宣布吴英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东阳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组成清产核资组,公告要求与吴英及本色集团有关的债权人在11日下午2时起登记债权债务。

同日,被东阳警方刑拘的另有4名跟吴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有牵连的人。

从2月11日上午开始,本色集团总部及本色集团各下属分公司1000多名员工都在各自上班地点排队领取工资。

当天,从义乌到东阳公路,以及东阳市区街道上密密麻麻的本色集团广告牌全部被撤下,拆掉了本色公司总部大楼顶部的“本色”两字。本色集团总部、本色概念酒店门口被砖头和沙土封堵。

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一夜之间销声匿迹,就像几个月前吴英和她的本色集团在东阳突然降临的速度一样使人猝不及防。

其实对吴英巨额财富的来源在媒体连篇累牍报道之后,政府和相关部门已开始调查,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东阳支行反洗钱部门。早在去年10月,反洗钱部门对吴英进行了7天的秘密调查,发现她涉嫌严重的金融犯罪,并把情况向浙江省公安厅通报。

浙江省公安厅11月份已基本上摸清了吴英的资金来源,11月20日立案,称为“11·20”案件。

“除了极个别的领导,东阳没有人知道吴英已被调查。但接下来是浙江省和东阳市的两会, 2月10日东阳两会结束的第二天,浙江省公安厅下令东阳警方采取行动。”浙江省公安厅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提供巨款的债权人一直未露面

根据警方的调查,吴英的钱更多来自民间借贷。东阳民间借贷圈里流行的说法是,在2005年,吴英在义乌民间借贷市场已比较有名。一个偶然的机会,吴英结识了一位义乌老板。这位老板不仅带吴英进入借贷市场,还提供5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从此,高额的利息让吴英的名气在借贷市场一路飙升。广为流传的消息称,提供吴英借贷资金数额最大的老板,先后借给她6亿多元。

据警方调查,吴英多次以月息3分以上的高利率向社会公众借款,最高的利息超过1角。

一名在金华投资房产的中年男子,去年11月曾借给吴英1800万元,当时,吴英以金华当地一个房地产项目合作为名,以月利8分向他借款。在催促多次后,吴英归还500万元,剩下1300万元,至今未见踪影。据这名男子称,义乌很多老板,看上吴英的高利率,以5分利息向民间借贷,再转借给吴英。

就在本色集团被查封前两个星期,东阳有一个老板刚跟本色签订了一个抵押合同,将400万元资金以高利借给吴英。据说合同上还写明本色以一处价值700万元的房产做抵押,本色到期不能还款房子就归债权人所有。

自2月11日下午税务、审计等4部门联合对本色集团债权债务进行登记以来,登记金额只有数千万元,但主要以工程款、材料款以及洗车卡为主。直到2月26日,为吴英提供巨额借款的债权人却一直未露面。

有业内人士称,吴英并没有直接向普通民众借款,而只是向高利贷者借款,包括专业的高利贷掮客。“这些人先让担保公司出面,从银行获得低息贷款,再通过中介的名义,把银行的钱以高息借贷给吴英。”

而事实上,在义乌等地,这些专业的高利贷者经常以“借款中介者”出现,先以5分左右的利息向下家吸收存款,然后再以8分甚至更高的利息借出,以赚取中间利差。

有关专家表示,吴英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吸收巨额资金,一方面是其以高利率为诱惑,而更重要的是她利用媒体炒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多数借钱给吴英的就是因为相信了某些媒体的报道,才把几十万、上百万元的资金借给吴英。

浙江当地媒体透露,当初通过媒体将本色高调亮相,是吴英和幕后参谋的主动选择。和吴英直接打过交道的人士则认为,吴英是本色王朝的壳代表,而背后还有真正的操控者。

民间借贷挑战金融政策

吴英案暴露出民营资本活跃的浙江等沿海地区金融管理的滞后和漏洞。

有关人士说,在清查本色账户过程中,发现吴英的个人账户多达40个。我国有关法规有明确规定,绝不允许同一人设立如此多的账户。如果监管严格,吴英和本色集团的违规操作,不至于在短时间内走得那么远。试想,如果吴英不是一开始那么张扬,她是不是就会很安全呢?工商、税务是否经过了认真的审核呢?

但时至今日,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借贷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定仍然较为模糊。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但是,到底向多少个公民借贷或者借贷多少属于合法范围,尤其是在什么条件下触犯《刑法》,相关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

浙江素有“藏富于民”的传统,民间融资传统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当时,很多中小企业大都通过民间融资,来源于银行贷款的很少,这一状况一直持续至今。

据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估计,整个浙江省民间融资规模达1300亿至1500亿元。目前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义乌担保公司共有30家,绝大多数成立于去年和今年,主要从事资金短期拆借、担保等服务。这么短的时间,一个县级市涌现如此多的担保公司,足见民间闲散资本的巨大。

“到银行贷款,需要抵押,审批时间也很长,等拿到贷款,机会已经错失了。”东阳一位做外贸生意的陈先生说,“找几个朋友,以2分左右的月利,没几天几百万元就到账了。”

义乌、东阳一带流行的借贷利息,月结为本金的3%,如果借出100万元,一年的利息就达36万元。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金融学硕士童松青分析说,吴英案的法律后果可能是:首先是非法集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犯罪。其次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三是不构成犯罪。

童松青说,凭媒体所披露的现有情况看,他更倾向于吴英不构成犯罪。以高额利率从民间借款,是触犯金融法的违法行为,但要构成犯罪还得看是否触犯刑法。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同等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但不等于说高额的民间借贷都是犯罪。要构成非法集资罪,必须符合几个条件:一是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以诈骗的方法取得集资。从目前来看,吴英把借来的钱用于投资,应该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至于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就看她有没有向不特定的公众吸收存款。如果只向特定的人群甚至是经人介绍的老板借钱,那都谈不上是吸收公众的存款。因为那些存款被吸收的人都是有余钱的老板,并且都是希望取得暴利的人

浙江“吴英”案,吴英是何须人物?

吴英是一个非常能干的姑娘。二十多岁时就有了自己的产业,而后又通过朋友亲戚集资,开创了一个商业神话。她是一个经营奇才,能敏锐地捕捉商机,同时也非常大度和重情义。但不知怎么回事,就来人封了她的财产。她本人已受了五年牢狱之灾,至今还在死审复核中。有很多人为她呼吁,希望能饶她一死。因为她只是借了人家钱,人家也愿意借,她又没有伤害谁。

(1)吴英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并向社会公众作虚假宣传的方法非法集资。

第一,在案证据证实,吴英在向他人进行高利集资时,均虚构投资商铺、做煤和石油生意、炒期货赚钱、资金周转等各种虚假理由,如在向林卫平、杨志昴、杨卫江、龚益峰等人集资时,虚构合作投资广州白马服饰城地下商铺;在向杨卫陵等人集资时,虚构炒铜期货赚了大钱,等等。但实际上,白马服饰城地下商铺纯属子虚乌有,炒期货亏损近5000万元。不但如此,吴英还用非法集资来的1600多万元给杨卫陵等人分红,诱使杨卫陵的下线源源不断地提供资金给杨并催促杨将钱给吴英,吴英从而又从杨卫陵等人处集得9600多万元。又如,在向周忠红、毛夏娣等人集资时,虚构做煤、石油等生意,并许以每季高达50%的利润分成。

第二,吴英为给社会公众造成其具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采用短时间大量虚假注册公司,并用这些公司装扮东阳市本色一条街;买断东阳至义乌道路两边的广告位,集中推出本色集团各公司宣传广告;支付保证金后,一次性签订大额购房协议、高调参与大宗地块竞拍,制造轰动效应,但事后又不购房、购地,分文不付;将骗购来的大量珠宝堆在办公室炫富,或随意送人,在公众面前制造暴富假象,蒙骗集资对象及他们的下线。

第三,一旦有中间人拉来资金大户,吴英即带其参观本色公司一条街,提供大堆虚假购买房地产协议和用诈骗款购买的房产证,从而使得为数众多的受害人对吴英的财富信之不疑,“自愿”将巨额款项投给她。

第四,到集资诈骗后期,为了应付挤满本色概念酒店的讨债人和继续集资诈骗,吴英还伪造了4900万元假的工商银行汇票和私刻了两枚广发银行业务专用章。

(2)吴英主观上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第一,吴英明知自己没有归还能力仍大肆高息非法集资。吴英本来就没有经济基础,自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已负巨额债务,其后又不计条件、不计后果地大量高息集资,根本不考虑自身偿还能力,对巨额集资款又无账目、无记录,并向本色集团高管和员工隐瞒前述行为,致使他们都不知道钱从哪里来流向哪里去。

第二,吴英以高额利息或高回报率为诱饵进行非法集资。吴英刚开始集资的回报条件就达到每万元每天30元至50元,且给介绍集资的中间人每万元每天10元或每季30-100%的好处费。但其并未进行经营活动,即使经营,也不可能获得如此丰厚的利润。到后期集资的回报条件是受害人说了算,吴英曾指示帮助其集资的人:什么条件都能答应,只要能拿到钱就行。

第三,吴英并未将集资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吴英除了将少部分非法集资款用于注册传统微利行业的公司以掩盖真相外,绝大部分集资款并未用于生产经营。一是为了造成其守信誉和巨富的假象,骗取更多的钱款,吴英将部分集资款用于支付前期集资款的本金和高额利息;一次性签订上万平方米的购房协议并交纳上千万的定金,但事后又不买房,参与竞拍土地将价格抬到最高拍得后就不支付余款,因此仅被没收的预付款、定金、保证金就达4000多万元;用集资款购买1亿多元珠宝,随意赠送他人、或摆在办公室炫富等,她曾对珠宝商说“我的钱太多了、不知怎么花”;还用集资款进行赞助等,欺骗群众。二是肆意挥霍集资款。吴英本人供认购物从不计较价格,经常到商场扫货,往往一次购买几十万元,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个人吃玩和购物花费就有1000多万元;吴英喜欢车,用集资诈骗来的钱购买法拉利、宝马等豪车40多辆共计近2000万元,其中一辆二手法拉利就用了375万元;还用集资款进行赌博。至案发前,吴英已四处躲债,根本不具偿还能力,造成巨额集资款不能归还,还有大量债务。

吴英的上述种种行为显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方法集资,一、二审法院认定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与本案的事实和我国的刑法规定相符。

吴英借来的钱只是朋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并没有使用欺诈手段,也没有要非法占有的想法,而且全部都用于公司经营上了,并承诺归还,所以,吴英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只能算民事纠纷。2009年10月,吴英一审被判死刑,2010年吴英不服判决上诉。二审开庭时,吴英主动承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继续否认集资诈骗罪。吴英被刑拘后,为求立功免死,曾检举她所行贿的多名官员。此外,一审前,十几名官员曾写联名信,要求一审法官判处吴英死刑,一审判决完后,这些官员又曾要求二审维持原判。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滕彪说“吴英究竟检举了多少官员?姓谁名谁?多少金额?有无查处?哪些官员联名要求处死吴英?他们从吴英资产中获利多少?成功检举贪官属于重大立功表现,为何法院量刑时不予考虑?在这么多问题没有说法的情况下,为何匆匆忙忙判吴英死刑?”

除了对这个年轻生命的惋惜,更重要的是,人们希望通过吴英案的转机看到中国金融改革的转机、中国法制的进步等。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贺卫方表示,对经济犯罪判处死刑,这实际上是把生命和金钱等同起来。人的生命是不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生命的价值远远高于金钱。“我们俗话说‘杀人偿命’,杀人,还可以说偿命,一命抵一命。但是经济犯罪为什么要判死刑呢?经济犯罪,要知道,一个人贪图的是金钱,你给他最大的惩罚是把他罚得倾家荡产。把他判处死刑了,到底有多大的必要和价值?”法学泰斗张思之给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以及大法官的信中写道:吴英案,其集资对象都是本地亲友及放贷人,并非社会不确定公众,查其资金去向,也大多流入当地事业领域,属合法经营范畴。换句话说,吴英未利用信息不对称,虚构投资批驳,其经营手段和目的不仅合情且未违法。另外,如果有心设局诈骗,早会仿效国中巨贪,变卖资产卷款逃逸,岂能在当地留下大量资产。面对金融市场日趋复杂的情势,如何判处,可能需要高度的法律智慧。。。吴英案刀下留人,应属合情合理。

易中天有句话,说出了人们对吴英案的心声,也碰触了人们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她是卡扎菲吗?她是萨达姆吗?她是本拉登吗?不立马杀了她,我们就“国将不国”吗?恐怕恰恰相反!易中天说:“我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对吴英案更知甚少。但我知道两点:一、经济犯罪不判死刑,已经成为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二、本案事实部分不清,法律适用部分存在巨大争议。在此前提下,还要立即对吴英执行死刑吗?心智健全,并稍有恻隐之心的人都会说:不!”

有一位23岁的女孩非法集资7个亿的事,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听别人说的,所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亿万富姐吴英被判死刑之后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王峰 法治周末记者廉颖婷 发自北京

从艰苦创业到亿万富姐,从本色神话到债务缠身,吴英的人生跌宕起伏。是什么,成就了吴英,又摧毁了吴英

2010年1月5日,吴永正冒着严寒来到了北京,同吴英的律师商讨上诉的事情。

3年来,29岁的大女儿吴英成了他生活的中心,吴英因为“集资诈骗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一审判决后,吴英不愿上诉。在律师劝说下,吴英在上诉期最后一天同意上诉。

艰苦创业的梦与幻

出身农民的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4个女儿中,数吴英读书最好,小学几乎每学期都是三好学生。1995年7月初中毕业后,吴英不想读书了。吴永正就安排她到自己的堂妹那里学美容。

吴英学了一年多,就跑到浙江省慈溪市,与人合伙开了家美容店。此时,吴英才15岁。在慈溪期间,年轻的吴英结识了许多人,包括以后借钱给她的俞亚素等一干宁波放贷者。

2001年,吴英与东阳本地人周红波订婚。两人在东阳市区十字街开了一家“一生美美容美体沙龙”店。当时,吴英已经积累了不少客源。2002年6月,吴英和周红波登记结婚。

2003年8月,吴英又开了“贵族美容美体沙龙”,生意火爆。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吴英的美容院很快成了东阳最火爆的美容院,美容院的主要收入来源,是为顾客注射羊胎素。

“当时吴英把收入目标定在每个月50万元。”吴永正说。

2005年3月,吴英从别人手中接过当地的喜来登俱乐部。这间KTV的设备、装饰陈旧,但吴英采取了异于常人的经营方法,对俱乐部分层装修。“1、2层装修的时候,3、4层照常营业,然后颠倒,等全部完工时,装修费都快收回来了。”吴永正说。

这样的经营方式,颇有些资本运作的味道,重新装修后,喜来登成为当时东阳条件最好的KTV之一。一个月后,吴英又在东阳开了千足堂理发休闲屋。此后,她还在义乌开了千足堂分店。

此时的吴英,已经是一个身价数千万元的年轻有为的创业者,她的梦想是成就一个商业帝国,但她自己都没想到,资本竟比她的梦想来的还要容易。

本色神话的盛与衰

浙江省金华市庞大的民间游资让吴英很快拥有了“好梦成真”的资本。

2006年2月,吴英在湖北省荆门市开设了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次月,吴英又在浙江省诸暨市,注册成立另一家信义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开始介入民间借贷、铜期货等交易。

吴永正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他曾从电话里探听出女儿女婿在炒期货,“赚了亏了不知道,但一开始肯定是赚了”。

2006年4月,吴英的本色集团突然在东阳横空出世:本色商贸、本色洗业、本色广告、本色酒店、本色电脑网络、本色装饰材料、本色婚庆服务、本色物流……本色系公司一家接一家注册,仅2006年8月14日,吴英就一口气注册了3家公司。

在这期间,吴英投入近1.6亿元购买房产,大部分是沿街商铺。

2006年10月底,因为杭州、上海几家媒体的连续报道,吴英及本色集团开始闻名全国。本色集团高层甚至对外宣称,公司在购买物业和装修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5亿元,但没有一分钱是银行贷款,全部是自有资金。

事实上,支撑起本色集团的,是难以计数的民间融资,此时本色集团的“资金链”已几近断裂。2006年12月底,东阳、义乌很多民间借贷人频频向吴英催债。

2007年1月24日,吴英在杭州举行了一个小型记者见面会。

无意中,吴英透露了一个“商业机密”,坊间盛传她掷资两亿元,购买了当地世贸城3层700间商铺是假的,那是别人在炒作,她只是出面“做做样子,带动一下”。她难却乡情,“勉强答应出席”。

吴英说,她没料到这条新闻上了当地报纸的头版头条。吴英认为这是“把大家骗进来,抬高房价”。

这件事,吴永正认为是吴英年轻气盛、意气用事、缺乏社会经验,并“不可避免得罪了一些人”。

2007年2月7日晚10时,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北京筹措资金的吴英被东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0日下午,本色集团亦被查封。3月16日,吴英被批准逮捕。

从2006年4月至2007年2月,本色集团的神话只存在了短短10个月。

亿万富姐的罪与罚

2009年4月16日,吴英等来了法院对自己的审判。当日,30多家媒体200名记者涌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吴英涉嫌集资诈骗案。此时出现在法庭上的吴英,远没有了此前亿万富姐的雍容和富态。

吴英还是表现出了属于这个年纪的“本色”。公诉人问她:“你是什么学历?”

吴英答:“中专。”

公诉人又问:“你有能力管好8家这么大的公司(指吴英的本色集团下属公司)?”

她立刻回答:“那你为什么说我没有能力?”

……

庭审慢慢揭开了吴英财富急剧增长的秘密。吴英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查明,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系公司前,吴英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的高息,从俞亚素等人处集资1400余万元。

2006年3月30日,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500万元。至2007年1月5日最后一笔200万元入账时,短短9个月时间,吴英从林卫平处借到了4.7亿元。

吴英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等11人处集资人民币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等,实际集资人民币3.8亿元。

庭审中,辩护律师给吴英作无罪辩护。控辩双方围绕吴英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该案属于单位犯罪还是自然人犯罪、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3个焦点,展开激烈交锋。

但在一审宣判时,辩护律师有关上述3个方面的辩护,未被法院采纳。

2009年12月18日,吴英等来了自己的一审判决:死刑。被告人席上的吴英格外平静。

一审判决后,吴永正来到北京,12月24日这一天,吴英说不想上诉了。12月25日,吴永正回到金华,让律师张雁峰劝说吴英上诉。

12月25日下午,张雁峰见到了吴英,吴英只是不停地以“没用”回复律师。最终,劝说之下,吴英带着两份律师起草好的上诉状走回了监室。

12月28日下午,上诉期结束的最后一刻,吴英在上诉状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民间融资的是与非

据《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吴英一审被判处死刑后,民间对吴英是否罪该至死议论纷纷,尤其在网络上,同情吴英、认为其罪不当死的观点,占据一边倒的位置。而事实上,对于民间借贷行为是否合法合理,长期以来都是争议不断。

在民间资本充裕的浙江,因中小企业普遍存在融资难,加上民间资本天然的逐利性,民间借贷一直盛行,尤其在温州、金华等地。而民间借贷与非法集资通常很难界定,罪与非罪,泾渭并不分明。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浙江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近200起,集资诈骗立案40多起。其中1亿元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7起,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集中爆发,涉案金额近百亿元。

唾手可得的资本,令吴英忘记了背后汹涌的风险,海量寻求利润的资本涌向借款人,也掩盖了其背后尚未明晰的违法底线。

借贷给吴英的林卫平,此前并未和吴英有过接触,只是大概了解到吴英的“一些项目搞得还可以”,于是,这个前几年找朋友借5万元钱都借不到的女孩子从林卫平那里借走了4.7亿元。

林卫平说,“我们一般不会去过多地过问钱到哪里去,或者它来自哪里”。

吴英在看守所中寄出的一张明信片上写着:“记得我开始懂事,我就知道自己的脾气很像老爸,那么的倔,那么的要强,还很执着,为了一个目标不惜牺牲一切。一直以来,我都相信自己是最行的,认为自己的脑子很好使,别人都跟不上。现在我感悟很多,做人、做事一定要顺势而为,当人生的方向坐标错误的时候,停止就是进步。”

两年时间,吴英已没有了亿万富姐横空出世时豪掷千金的桀骜,尽管对当时轻易得来的财富神话仍满含不甘,但此间的巨大落差,让这个农村女孩瞬即回归本色。

吴英到底得罪谁了?

呵呵,在这里得不到答案的。总之,她比较冤,差点被枪毙,知道的太多了不好,贪欲太多了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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